水体化学性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有两种途径:一是直接饮用污染水而发生的危害。多为偶然事故性污染。二是水体污染后,通过水生生物或经食物链富集和传播,使食用者发生慢性中毒。
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,水中化学污染日益突出。据WHO资料,现查明全世界水体中已查出222 1种化学物质,其中饮用水中有害的有机污染物765种。这些化学物质在水中残留时间长,多数不易被降解。可直接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,高浓度短时间作用于人体可产生急性毒性作用;低浓度长时间作用于人体可产生慢性毒性作用,甚至引起公害病。
什么是公害病呢?在环境学上是指人为的环境污染引起的地区性疾病,叫公害病。公害病不仅是一个医学概念,而且具有法律意义,必须经过严格鉴定(同义词:判定、判断、判决)和法律认可。公害对人群的危害比生产(Produce)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广泛(extensive)得多,凡处于公害范围内的人群,不论年龄大小,甚至胎儿均受其害。可以用“不治之症、不可救药和自食其果”这三个成语来形容公害病的特点。
公害病流行(Prevalent)的特点:首先具有长期(几年或者十几年甚至几十年)陆续发病的特征,危害后代,但也可能(maybe)出现急性爆发的疾病,使大量人群在短时期内发病。但是一旦发病就说明毒物已经在人体中积累到了危险的程度,所以已经很难治愈了,因而可称“不治之症”。
当今社会人们最熟悉的不治之症就是癌症。说起癌症,难免有“谈癌色变”之感。但把饮水与癌症相提并论,震惊之余又平添了几分疑惑与忧虑。现代科学已经有力地证明,饮水与癌症发病率之间的确存在着某些因果关系。WHO调查表明,目前从饮用水中检出的765种有害有机物中,确认致癌物有千分之一的 人患癌症,每年有300余万人死于癌症,约占全世界人口死亡总数的1/4。美 国、英国、法国(France)、日本等先进工业国的癌症死亡率仅次于心血管疾病,居第二位。
饮水是、最重要的民生(基本解释:民众的生计)问题,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及社会稳定(解释:稳固安定;没有变动)。饮水安全不仅是政府、企业的事,我们每个人都要有饮水自我安全保护的认识和措施(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)。